散步與陽光
身心狀態不佳已有一段時間。直到近期,環境總算稍微安頓了些,也開始就醫了。
為了使狀態持續好轉,最近會每天散步30分鐘,吸收太陽光噴發多巴胺,給失控已久疲憊不堪的腦子注入能量。
雖然上班日只能選在午休12點,陽光正烈,打個蛋到柏油路上都能煎熟的時候出去散步。但自由的假日我就盡量避免12:00~2:00pm這個危險時段,來一段閒散的步行。
嗯?啊啊...理智向我搭話了。你說平常上班日不要勉強自己出去走路,安靜休息不是比較好嗎?白癡喔我寧願在外面曬成人乾也不想多一分一秒的時間在辦公室吸文件的臭氣ㄚ^^
說到曬太陽散步,以前我弟曾告誡我:「太陽光有致皮膚癌的可能,最好還是做好防曬吧。」我自己也曾在《餐桌上的偽科學2》讀到:「高強度的可見光會損傷人類的視網膜。」
於是,基於我弟良心的關懷跟對科學事實的重視,我姑且養成了出門運動時戴帽子的習慣。但因微不足道的羞恥心,遲遲無法跨過「戴太陽眼鏡走在路上」的門檻。如果是開車時為了擋逆光而戴太陽眼鏡就算了,畢竟車內是一個人。可一旦場景轉換到大庭廣眾之下,總覺得他人的視線便突然很扎眼,舉手投足都要顧慮三分。
不過就在某天,午休時我碰見同事頭用遮陽帽、太陽眼鏡、陽傘全副武裝出公司買便當。
當下我只浮出:「 啊,今天的確很熱呢。」這個念頭。
此時我才感慨,啊....沒什麼好羞恥,又是我想太多了。別人沒那麼多時間跟興趣關注一個人怎麼突然戴起太陽眼鏡。雞毛蒜皮的小事而已,這沒什麼。
於是便火速購入了一副太陽眼鏡,舒適。
不過防曬乳還是太麻煩,饒了我吧。對於洗漱只用洗髮精、洗面乳、沐浴乳三種神器活過20多年的人來說,自從高中畢業沒有長時間曝曬在紫外線下揮灑青春汗水的需求之後,我就完全摒棄塗防曬乳液這件百益無一害的麻煩事了。我頭部全副武裝外加基本上穿長褲,只剩兩隻手臂裸露在外頭,也算是防曬了8成,四捨五入就滿分了算我過吧教授。
什麼?教授你說防曬乳就算了,但洗漱只用3種用品是怎麼回事?好吧...被識破了,就算是我還是有那個東西...沒錯,牙膏,是牙膏。我每天睡覺前都會用牙膏刷牙,了不起吧。加分了啦加分。
散步帶來的幫助其實頗不錯的,腦袋中希死念慮的聲音有減少,也變得能做些休閒活動了。現在霍格華茲的傳承可以用錢重置天賦點數欸怎麼這麼方便?
目前繼續在不勉強自己的範圍內維持散步習慣,希望狀態可以逐漸轉好。
等等也出去散步吧,下午5點的陽光應該不至於把人烤成煎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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